消息及活动
最新推广活动
活动花絮
新闻稿及演辞
媒体报导
2020-12-30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A1-2/A1-3) 资助款项發放的最新安排

为使更多中医药从业员能受惠于本资助计划,基金执行机构现对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资助款项的發放及审批程序作出更改。具体安排如下:

- 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

  • 凡报读于2021331日或以前开课的已登记课程,不论是否已完结,申请人提交A1-1/A1-2课程登记申请的截止日期将统一改为2021331。申请人最后是否能获得资助,将视乎基金审批结果而定。
  • 申请人的资助帐户如在2021331日或之前正式生效,基金执行机构将受理其帐户开立日或以前已修读/开始修读的A1-3课程之發还资助申请

- 申请及登记程序

每位合资格的中医师或中医药从业员,在申请资助前均须开立个人资助帐户。通过基金执行机构的审批程序,申请人会获电邮通知成功开立个人资助帐户。个人资助帐户一经开立,则获原则上批核一般进修课程 (A1-3课程)的最高资助额。有关一般进修课程 (A1-3课程)的登记请可于完成课程后提出 毋须预先登记拟修读之课程,但必须在报销登记前修毕课程其课程登记程序于申请资助款项發放程序中进行。

- A1-3课程资助款项發放时序

由成功开立的资助帐户生效日计,获一般进修课程(A1-3课程) 资助之申请人需于两年内完成资助培训课程。申请者最多可分为两阶段提出申请首年及第二年的资助。申请资助限期为每阶段完成后的2个月内

(*如资助帐户正式生效日为2020112日,首年课程修读期限为20211130日,申请资助期限则为2022131日。第二年课程修读期限为20221130日,而申请资助期限则为2023131日。基金發还资助限期可能会更新,以基金最新公布之限期为准

首年资助可申请發还至少$500港元,第二年资助發还额为最高可获总资助($1000元)扣除首年發还之资助额。如首年获發还之资助额不足$500港元,第二年的最高资助额亦为$500 港元。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788 5633或电邮至enquiry_esp@cmdevfund.hk查询。

返回
copyright @ 2022 中医药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