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支援計劃
簡介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及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 (B2)
下一輪「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的申請安排
優先考慮主題
獲資助項目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及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 (B2)
申請指引、表格及範本
常見問題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B1-1)及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2)簡介

下一輪的「行業支援計劃(B計劃) 」的申請之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22日。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已於2020年6月4日截止,往後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將與一般「行業支援計劃(B計劃)」的申請一併處理。



目的

提升中醫藥業界的專業知識水平、示範行業良好操作標準並填補現有市場上課程之不足。其次展示行業的最新發展並提高市民大眾對中醫藥的認知。



申請資格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下註冊的非牟利組織*(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商會或學會等組織)、本地大學及已經註冊的高等教育院校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非牟利組織是指不派發紅利予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其他人士的非分配利潤組織。



項目範圍

項目可涵蓋不同類型的活動,例如:舉辦培訓課程、工作坊、研討會、流動展覽、展覽會、推廣會及製作短片、網站註1等。

註1: 申請者如需建立網站,必須使用基金執行機構提供的項目網站及預設的網頁設計範本。 有關查詢,請與基金執行機構聯絡。



完成時間

除非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同意,項目原則上應在1年內完成。



資助金額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最高資助額為$2,750,000港元﹔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最高資助額為$750,000港元。



申請及審批流程

申請機構須向基金執行機構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證、章程或相關文件)及培訓課程內容補充(列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對象、對象人數、課程內容、舉辦場地、支出預算等,限於10頁內),提交申請無需繳付任何費用。在接獲申請後,基金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並由基金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最終由食物及衞生局就申請作最後決定。



審批準則
  1. 申請機構資格;
  2. 同期相關行業及界別的均衡參與;
  3. 項目是否符合優先考慮主題;
  4. 申請機構執行項目的中醫藥專業知識或舉辦相關活動的經驗及管理項目的能力;
  5. 項目訂立的實施計劃是否合理可行;
  6. 建議的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7. 預計項目能惠及的目標群組數目;
  8. 申請的項目是否與其他機構在同期舉行的項目有重疊;
  9. 項目並未納入其他政府資助範疇;
  10. 推行項目的計劃能否達致其目標;及
  11. 項目的成本效益。

涉及舉辦培訓課程的項目亦須參考以下準則:

  1. 申請機構需提供理據,證明項目將如何填補行業或市場上的現有空缺或不足;
  2. 申請機構應以公平公正的原則收生。如課程有任何課程對象要求或入學限制,申請機構應該於申請表上清楚列明及提出理據;
  3. 培訓課程對象必須為現時在港從事中醫藥或相關行業的人員;
  4. 培訓課程在本基金資助完結後的持續安排。


資助發放安排及報告要求

根據項目的執行時間,申請機構可選擇不同的資助發放安排:

1. 完成項目後報銷項目開支;或

2. 選擇要求執行機構預先撥款–

    (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不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兩次撥款-(首期及終期);

    (i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三次撥款-(首期、中期及終期) 。

以下為運作流程:

#如項目不能夠在1年內完成,申請機構需提供充分理據,並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選擇二的資助安排亦適用於項目推行時間在12-15個月內的項目。如項目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三期撥款(首期、中期及終期),申請機構須於項目開始第14個月提交中期報告及中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並在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有關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報告及審計賬目的要求可參考本計劃申請資助指引。有關報告的範本亦可於本網站下載。



申請指引及表格

申請指引

對象 文件類別
下載文件
申請者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及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 (B1) 申請指引

申請表格

對象 文件類別
下載文件
申請者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B1-1) 申請表格
申請者 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2) 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參考樣本

對象 文件類別
下載文件
申請者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B1-1) 申請表格[參考樣本]
申請者 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2) 申請表格[參考樣本]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1. 郵遞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2. 電郵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申請截止日期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範本

範本

對象 文件類別
下載文件
申請者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B1-1) 總結報告
申請者 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2) 總結報告    
申請者 核數師注意事項_只提供英文版本
 

 

 


查詢
電話: (852)2788 5632 / 2788 5633 傳真: (852)3187 4581 電郵: enquiry@cmdevfund.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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