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支援计划
简介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及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
中医药应用调研及研究资助计划 (B2)
下一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项目」的申请安排
优先考虑主题
获资助项目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及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
中医药应用调研及研究资助计划 (B2)
申请指引、表格及范本
常见问题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B1-1)及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2)简介

下一轮的「行业支持计划(B计划) 」的申请之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项目」已于2020年6月4日截止,往后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项目」将与一般「行业支持计划(B计划)」的申请一并处理。



目的

提升中医药业界的专业知识水平、示范行业良好操作标准并填补现有市场上课程之不足。其次展示行业的最新发展并提高市民大众对中医药的认知。



申请资格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下注册的非牟利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商会或学会等组织)、本地大学及已经注册的高等教育院校均可提出申请。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将不予考虑。

*非牟利组织是指不派发红利予其董事、股东、雇员或任何其他人士的非分配利润组织。



项目范围

项目可涵盖不同类型的活动,例如:举办培训课程、工作坊、研讨会、流动展览、展览会、推广会及制作短片、网站1等。

注1: 申请者如需建立网站,必须使用基金执行机构提供的项目网站及默认的网页设计模板。 有关查询,请与基金执行机构联络。



完成时间

除非获得基金咨询委员会同意,项目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



资助金额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最高资助额为$2,750,000港元﹔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最高资助额为$750,000港元。



申请及审批流程

申请机构须向基金执行机构递交填妥的申请表格、申请机构资格证明文件(例如商业登记证、章程或相关文件)及培训课程内容补充(列明数据报括但不限于课程对象、对象人数、课程内容、举办场地、支出预算等,限于10页内),提交申请无需缴付任何费用。在接获申请后,基金执行机构会根据审批准则进行初步审核,并由基金咨询委员会进行讨论。最终由食物及卫生局就申请作最后决定。



审批准则
  1. 申请机构资格;
  2. 同期相关行业及界别的均衡参与;
  3. 项目是否符合优先考虑主题;
  4. 申请机构执行项目的中医药专业知识或举办相关活动的经验及管理项目的能力;
  5. 项目订立的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6. 建议的财政预算是否合理;
  7. 预计项目能惠及的目标组数目;
  8. 申请的项目是否与其他机构在同期举行的项目有重迭;
  9. 项目并未纳入其他政府资助范畴;
  10. 推行项目的计划能否达致其目标;及
  11. 项目的成本效益。

涉及举办培训课程的项目亦须参考以下准则:

  1. 申请机构需提供理据,证明项目将如何填补行业或市场上的现有空缺或不足;
  2. 申请机构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收生。如课程有任何课程对象要求或入学限制,申请机构应该于申请表上清楚列明及提出理据;
  3. 培训课程对象必须为现时在港从事中医药或相关行业的人员;
  4. 培训课程在本基金资助完结后的持续安排。


资助发放安排及报告要求

根据项目的运行时间,申请机构可选择不同的资助发放安排:

1. 完成项目后报销项目开支;或

2. 选择要求执行机构预先拨款–

    (i) 如项目的推行时间不超过15个月,执行机构可安排两次拨款-(首期及终期);

    (ii) 如项目的推行时间超过15个月,执行机构可安排三次拨款-(首期、中期及终期) 。

以下为运作流程:

#如项目不能够在1年内完成,申请机构需提供充分理据,并获得基金咨询委员会的同意。选择二的资助安排亦适用于项目推行时间在12-15个月内的项目。如项目推行时间超过15个月,执行机构可安排三期拨款(首期、中期及终期),申请机构须于项目开始第14个月提交中期报告及中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并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终期经审核的财务报告。有关资助款项发放的相关条件、报告及审计账目的要求可参考本计划申请资助指引。有关报告的模板亦可于本网站下载。



申请指引及表格

申请指引

对象 文件类别
下载文件
申请者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及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 (B1) 申请指引

申请表格

对象 文件类别
下载文件
申请者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B1-1) 申请表格
申请者 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2) 申请表格

申請表格-參考樣本

对象 文件类别
下載文件
申请者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B1-1) 申请表格[参考样本]
申请者 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2) 申请表格[参考样本]

 

申请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递交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1. 邮递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2. 电邮

申请机构可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于申请截止日期后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范本

范本

对象 文件类别
下載文件
申请者 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B1-1) 总结报告
申请者 中医药推广资助计划(B1-2) 总结报告
申请者 核数师注意事项_只提供英文版本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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