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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中医诊所设施资助计划 (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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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资助项目
参考例子
常见问题

改善中医诊所设施资助计划 (A1-4) - 常见问题(FAQ)

申请资格

1. 我的诊所除了提供中医诊症,亦涉及其他业务(如西医诊症、中药零售或批發等),可否申请改善中医诊所设施资助计划?

否,因为在本资助计划下,中医诊所定义为「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的中医师及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下的註册或表列的中医在其执业过程中专用的处所」。如申请机构涉及其他业务,则未能符合「专用于中医诊症的中医诊所」的申请资格。

2. 如中医师为诊所僱员可否作为中医诊所负人申改善中医诊所设施资助计划

否。本计划的申请资格为个人开设的中医诊所。

申请须知

3. 我的诊所可否申多于一项设施

可以。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于一个软件或硬件改善项目。

4. 如每间合资格个人开设的中医诊所最多可获$25,000港元资助。但我的申请只获批10,000港元仍有馀额15,000港元可否再次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提交多于一次申请,惟同一申请人的总资助额上限维持为$25,000港元。

5. 同一间中医诊所可否分阶段多次申请?

申请人可以提交多于一次申请,惟同一申请人的总资助额上限维持为$25,000港元。

6. 我的诊所是否于递交申需要提供两份或以上的报价

否。申请机构递交申请时,只须提交一份该设施的参考报价。申请机构可提供该照片、网上截图或宣传单张作为参考报价。参考报价必须清晰显示该设备的型号及金额。如申请人自行手写金额则不能视作参考报价。

7. 如我的诊所在递交申前已经购设施我可否提供该设施的单据以申资助

否。申请机构须于协定期限内购买该设施方可获得资助。如该设施非于协定期限内购买,均不可获得资助。

8. 改善中医诊所设施资助计划的审批需时多久

就申请所需文件齐备的申请,执行机构约需三个月时间处理申请。有关时间仅供参考,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及项目整体收到申请数目的情况,所需时间或有所不同。

项目范围

9. 我的诊所可否申设施

否。申请机构必须申请添置本计划「合资格诊所设施项目名单」内的项目类别。参考例子如下:

「合资格诊所设施项目名单」

参考例子

A1-01

电脑硬件(如桌上、手提或平板电脑)和相关软件(如作业系统、防毒软件),如同意安装由政府提供的「中医医疗资讯系统连接部件」将获优先考虑

  • - 桌上、手提或平板电脑
  • - 键盘
  • - 手写板
  • - 滑鼠
  • - 显示屏
  • - 打印机
  • - 路由器
  • - 外接式硬碟
  • - 中医诊症软件
  • - 中医诊所管理病历系统
  • - 办公室软件
  • - 电脑防毒软件

A1-02

煎药设备

  • - 中医煎药机
  • - 自动煎药包装机

A1-03

製剂设备

  • - 中药粉碎机
  • - 中药用压片机
  • - 电子磅
  • - 条码扫瞄器

A1-04

电针机

  • - 电针机
  • - 针灸仪

A1-05

频谱治疗仪(神灯)

  • - 频谱治疗仪
  • - 红外线灯

A1-06

中药储存及相关设备

  • - 中药储存柜
  • - 抽湿机
  • - 中药储存雪柜

A1-07

药粉包装机

  • - 药粉包装机
  • - 药粉溷合机
  • - 真空封口机

A1-08

诊疗床

  • - 诊疗床
  • - 针灸治疗床
  • - 整嵴治疗床

A1-09

治疗用具清洁及消毒设备

  • - 烘乾消毒器
  • - 紫外线消毒机

A1-10

诊所清洁及消毒设备

  • - 消毒紫外线灯
  • - 自动感应洗手机

A1-11

诊所感染防控相关设备

  • - 接触性体温计
  • - 非接触式探热器
A1-12    艾灸相关的项目
  • - 艾灸器
  • - 电热艾灸仪
A1-13    拔罐相关的项目
  • - 拔罐器
 
A1-14    中药配剂相关设备
  • - 电子磅
  • - 扫瞄器
A1-15    骨伤/跌打治疗相关设备
  • - 超声波/中频电治疗仪
  • - 射频热疗仪
  • - 移动颈椎牵引器
A1-16     临床诊断相关设备
  • - 血压计
  • - 听诊器
  • - 血氧仪
  • - X光片观片箱

10. 我的诊所可否申消毒及清洁用品如消毒酒精、清洁剂等)?

一般而言,消耗品申请不会获得资助。

11. 如我的诊所考虑购脑,是否必同意安装由政府提供的「中医医疗资讯系统连接部件」?

否。但同意安装「中医医疗资讯系统连接部件」将获优先考虑。

12. 如我的诊所申时同意安装由政府提供的「中医医疗资讯系统连接部件」,但获批后没有安该连接部件会否影我的申请?

会。如申请机构同意安装由政府提供的「中医医疗资讯系统连接部件」,于申请發还款项时未能提交特许协议,将不获發放资助款项。

13. 我的诊所可否从非本地供商购设施

可以。申请机构须确保该非本地供应商可提供书面报价。书面报价须载有:1) 产品名称、2) 产品数量、3) 产品价钱、4) 供应商名称、5) 供应商联络方法(如电话或电邮)、6) 發出日期。

程序

14. 我的诊所何时可以开进行採程序

申请项目获基金执行机构审批后,基金执行机构将会以电邮通知申请机构,并将资助协议的正本文件邮寄至申请机构的通讯地址。申请机构必须签署资助协议,并于2星期内将正本寄至基金执行机构。申请项目必须于按照资助协议的协定期限内完成。

15. 书面报价的定义是什麽?

书面报价须载有:1) 产品名称、2) 产品数量、3) 产品价钱、4) 供应商名称、5) 供应商联络方法(如电话或电邮)、6) 發出日期。

获资助中医诊所须于申请获批后,根据签妥的资助协议上的协定期限内进行採购程序。申请人应至少收到两份以上的书面报价,并必须接纳报价最低的合资格者。有关详情请参阅「申请资助指引」内第3.5节–採购程序。

16. 如我的诊所无法提交两份或以上的书报价应如何处理

申请人必须遵守「申请资助指引」内第3.5节–採购程序进行有关工作。

如未能在市场上找到两个报价,申请者必须在發还款项申请表格提供充份理据。

17. 如我的诊所于申获批后未能购当时所申的型号我可否更型号

申请人必须遵守「申请资助指引」内第3.5节–採购程序进行有关工作。

如在申请获批后,未能购买资助协议内所列的申请诊所设施的型号,申请机构可以更换相似型号的设施,惟该诊所设施必须符合已提交的申请表格上的申请目的。申请者必须在發还款项申请表格填写已符合提交申请目的的理据。

18. 如我的诊所于申请获批后诊所资料有所更改,应如何处理?

获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资助协议来执行,任何项目或资助协议的修订、更改或附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行时间、项目范围、财政预算的更改或更替获资助诊所的代表等,必须事先获取计划执行机构或政府的书面批准。获资助诊所必须提供更改的原因及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發还款项

19. 我的诊已按照申指引完成採购程序,获得资助款项?

申请机构须填写發还款项申请表格后,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提交至中医药發展基金执行机构。

20. 我可否提供我本人的个人银行户口以申發还款项

如为个人开设的中医诊所,申请机构须提供与商业登记证相同名称的银行户口。若为非牟利机构/学术机构辖下的中医诊所,申请机构须提供与非牟利机构/学术机构相同名称的银行户口或由非牟利机构/学术机构确认受资助的中医诊所的银行户口。

质素检

21. 执行机构人员会否进行检查申设施

执行机构将获准随时在合理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核查或/和验证,以确认该获批项目是按照计划执行。

22. 核查期为期多久

核查期由项目完成日起计一年,申请机构须保留获资助的软件或硬件改善项目至核查期完结。如核查期间發现申请机构未能履行协议书有关使用获资助的软件或硬件至少一年的承诺,基金谘询委员会、基金执行机构或政府将保留追讨已發放资助款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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